1、起重载荷不得超过链条的极限工作载荷,且使用前对所有链条做目测检查,并根据起重载荷对其极限工作载荷,符合后方可投入使用;
2、严禁超负荷使用,吊装物体下面严禁站人,以确保安全。
3、链条环绕被吊物时,棱角处必须加衬垫,以防链条受力不合理损坏。
4、重物应挂在吊钩钩槽的最低部,切不可挂在钩尖处;一般情况下,起重吊物时,钩口应向外;
5、吊装辅助组件的级别不得低于链条级别;
6、起吊重物时升、降、停要缓慢平稳,避免冲击载荷,不得长时间将重物悬挂在链条上; 7、不要试图从重物下强行拉出链条,或让重物在链条上滚动;
8、要防止链条从高处坠落,以免造成链条变形,表面或内部受伤;
9、链条使用后不应放在地上,应根据种类的不同挂在专门的支架上,长期储存应清洁、干燥后涂防锈油并置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。
10、需在冲击振动条件下和严重腐蚀环境中(如腐蚀气氛和酸性溶液中)使用的链条,需特殊定货;
11、禁止在酸、碱性溶液中使用,以避免酸蚀。
12、应经常检查吊索具的长度、磨损状况、变形及表面损伤,新链条使用前请做测量并记录,且每六个月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做一次全面检查,检查前应清除吊索具表面的油污及脏物。清除方法不得伤害金属或吊绳本身,不得采用可能引起过热或掩盖裂纹及表面缺陷的方法。 13、链条检测标准
1)链条允许的磨损值不得超过链条棒料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%;
2)链条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、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链间有卡死或僵涩等现象,且不能排除时禁止使用。
14、链条不允许自行修复或再加工(焊接、加热、热处理、表面化学方法处理)